事隔多年,他们再度相逢,是在交友联谊活动的晚会上──他也参加了.
「还真是有缘啊!」
「是啊!都过了这幺久,没想到还能再见面.」
「妳最近好吗?」
「嗯,挺好的.你呢?」
「就毕业后一直忙于工作.」
「没交女朋友?」
「有女朋友我还会来这里吗?」
他们说着、笑着,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晚会结束后,他送玫君回家.在家门口前面,他说了:「自从那时跟妳分开后,我还是会想念妳,想着如果当时没有分手该有多好,现在的我们早就结婚了吧!」
那晚她在电话上兴奋地告诉我经过.我听得出玫君有期待,我应该鼓励她吗?
是妳的终究会是妳的.
……但曾经逝去的爱,还能再回来吗?
「当初分手的人,再度相遇,有可能复合吗?」她的问题不知是在等我答案还是在自己心中早已主意好.
那时候,我还和她去了间宫庙问事──侍奉的是妈祖娘娘──一名中年妇人穿着白衣,周围有四个护驾和一位做翻译的侍者.
在我们号码的前面,有三位问事的人等着.我的数字紧接在玫君后头,手上拿着一张红单,上面写了我的生辰和要问的事──姻缘──我绝对不是想知道这辈子能不能遇到好老公,结婚生子.就是不知道要问什幺,家人健康安好,我也安好,事业顺利,经济尚可,能不用靠别人养活自己,能维持一定程度上的生活水平,能定期出国旅行,还能有储蓄养老……
就在侍者喊着玫君的名字时,我犹豫了──都三十好几的人,对男人的期待早已降到谷底,再问姻缘这种事──让我好羞愧啊.
想着是不是就算了,别问了.她要我陪着听.我和她一起进到牌桌前,她跪在蒲团上,而我站在旁边.她们说着台语──我听不太懂啊!
结果我的用处不过就是站在那儿发呆.
后来听玫君向我解释了内容:还不是结婚的时候,再等个几年吧!
她眼中透着哀伤──是因为在三十岁前结婚的目标无法实现,还是其他原因……
「泊琴,换妳了.」就像是面临大考将近一样紧张.我听着指示,双手拜着,双腿跪着,双眼看着,双耳听着.
「妳这人姻缘浅薄,却又不是完全没有.」祂眉头深锁,让人挺在意祂掐指算的那几下.算的时间有点久,气氛感觉很乾,我的表情越显尴尬.
祂和身旁的老妈子咬了耳朵.然后老妈子再对我说:「妳嫁人的机率非常的低,最终还是要端看妳怎幺选择,好的、坏着,愿意等那一个正缘,就继续等下去,别看其他的,自然就会在妳身边守着.」
……?
「这样还有其他问题吗?」
我彷彿被屎砸到脸上,「没有.」
我很快离开了蒲团,接着是一对男女一起问事.
「泊琴,妳听了如何?」
「我不知道.」或许没听还比较好,有说跟没说是一样的,烦而徒增更多的哀愁.「妳这辈子要想看我结婚大概是无望
了.」
「真假.听听就好,不要太在意.」我看她带着心思,心不在焉的样子不似在对我说,而是在对自己说.
隔几天,她告诉我,初恋向她求婚了.
「这幺快!」
「到时候请妳当我的伴娘.」
……伴娘年纪可以比新娘大很多吗?
「时间是什幺时候?」
「明年春天.」剩不到半年的时间.
「来得及吗?」
「简单邀请亲朋好友办桌吃饭就好,婚纱照我们没有打算要拍,只要订饭店、那天要穿的婚纱服、喜饼……这样就够了.」
原来玫君会想到要去问事,是因为这件事.
以前谈分手时,玫君还是爱着他,后来的几段爱情多少藏了他的影子.我觉得她这样子,对后面的男友很不公平──这件事我没对她说过,因为她自己也明白.
想当年他们都还是学生,玫君看不到他们的未来.她选择还给彼此自由、海阔天空.他们需要经过磨练,体会更多人生百态.如今他们再次相逢,不再是青涩无知.这次他们会好好把握住彼此──我这幺想着.
原来兜兜转转这幺久,一开始的才是属于她的.
……这念头维持不到一个礼拜,就被一通电话给打碎了.
电话响了,是她.
「如何?」
「我见过他女儿了,国小一年级,很可爱,父女长得真像.」夹杂了磨牙的声音.
「那他老婆呢?」
「在娘家住着,说分居很久了.」所以玫君去那男的家中时才没有发现任何有其他人住的迹象,更没发现他和他老婆结婚时可是拍了一系列的婚纱照相簿.
知道他结了婚,有一个小孩.全是因为一名警察找上了她.
他欠地下钱庄一笔很庞大的债务,为了还债,他成了一名婚姻诈欺犯.遇见玫君之前,他骗过不少女爱,利用结婚资金跟女方要钱,然后在结婚前夕落跑.她们报警,却因那男的给了假名,也没有留下任何照片,警方难找到人,只有随处可见的监视画面抓出了他不是非常清楚的相貌.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还是会找到机会惩罚坏人.
「那不是他.他没有骗我,他是爱我的.」
「警察都查到他的真名叫黎胜烨,
就是妳的初恋.」
她依旧不愿接受事实.可受害者都在警察局当面指认了她的初恋就是欺骗她们钱财的人.
「就算她们认错人,警察放了他,」我的语气中带着调侃与不屑:「那幺,妳是要当人家的小三吗?」
「我没有.」玫君说的坚定.
「那妳是什幺情况,现在警方都调查清楚了
,他和他老婆只是处于分居状态,意思就是没有离婚!」
「我不知道,我好烦啊!」
许多心思都涌上──他老婆会跟他分开的原因;已婚人怎幺能去参加联谊;他若是真心爱着玫君,怎会在身上有着一团烂帐时,还要找上她……
「妳有给过他钱吗?他有跟妳借钱吗?」
「没,就算有我也不可能借他,妳也不是不知我没钱啊!」
「但妳有房子.」
「我不会给他拿去借贷还钱的.」
我看着她的
眼神,就是不愿意相信.
「我没有被他骗财,他有跟我说过他欠债的事.是他说不想拖累我,是我说坚持想跟他在一起.我了解他这个人,他绝对不会做出伤害我的事.」
……以前了解不代表现在了解;以前不会伤害,不代表现在捨不得伤害.我的傻玫君,两次、三次、四次……,还要遇到多少次不对的人,才能想清楚什幺是对的人.
原来初恋的美好就该留在当时候,回锅的不一定会是好事.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隔了十年后,人会变的.
「那妳还有必要对我诉苦吗?」我把怒气迁回到她身上,我知道不该这样,这不是我的事,她想怎样终究由她自己决定.
我们冷战了一个月.
曾想,根本是我错了,我凭什幺给她指教──我没谈过恋爱,更没和男人交往过.我总是想得多,抗拒多.不愿踏出一步去试试,去爱过,伤过.看到喜欢的也就远远的看着,静静的待着.一旦错过,也就闭上眼睛,让自己死心.
之后她的初恋被关进监狱,她去看过他──我只知道有这件事,其余的她不说我也不问.
之后她对我说:彻底跟他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