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到头来各有各的悲伤.
不知道方老师的学生爱不爱读武侠,我从小爱看.也一直很在意一个人物——周芷若.袭人和周芷若,有一种相似的特爱,表面内里颇有反差,比如袭人温柔敦厚,周芷若清雅秀丽,但内里都有抱负,只是程度大小不同.
对于传统文学中的伏笔,点闪而过却非常重要的细节,金庸写得很好.现在的影视版本都把周芷若后期做的一些太出格的事归为张无忌负她,所以她是为情所伤,未免太小气.包括一开始陷害赵敏,也是师父159,所以周芷若就一无奈小清新,大家记得她的场景永远都是汉水边给张无忌喂饭,清丽如仙,姿容甚美,可人家周芷若在书里是有她的另一面自我的.那就是对权力的迷恋.
她与张无忌是旧识,却在光明顶刺张无忌一剑,有人为她辩护,说她怕师父.但作为一个船家贫女,她小时候什么样子?"衣裳敝旧,赤着双足".再对比袭人,当袭人的兄嫂好意要赎她时,袭人说我卖到贾府来,其实她的卖身是"卖倒的死契",终身卖断、一辈子不可能赎身,属于清代旗人契买奴婢的"红契"一类.清代旗人契买奴婢分为"红契"与"白契",此一不再多谈.要明确的,这两个女孩子在小时候都过得太苦.所以对比之下,她们会非常珍惜现在生活.
周芷若再次出现,衣衫飘动,简直仙女,想来条件不差,作为
灭绝师太最疼爱的小弟子,周芷若过着与小时候天壤之别的日子.而袭人也同样,"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都对自己目前生活很满意,如果可以保持甚至更好,会拼了老命保住现在的所有——刺人一剑,那也许只是一种本能.
可能用词不当,对权力的迷恋,"迷恋"二字过于诛心.比起赵敏对爱情的奋不顾身,周芷若只是在恩师的重托和权力与爱情面前,选择前两者.这只是两种价值观之间的选择,没有高下之分.就像明枪暗箭,在结果面前都没有区别.用刀剑杀人跟下毒杀人在本质上一样.站在张无忌立场,周芷若可能心术不正,但在周芷若自己立场,她视自己师门高于爱情跟生命,那么在取得刀剑目的面前,张无忌就是她最大的敌人.她为什么就不能为了抚养自己长大,传授武功,对自己寄予厚望的恩师,去伤害一个男人?伤害了,就说明爱得不够?人多少都有将生命形式化的本能,这世间情爱,真的何须讨论.
高山跟大海哪一个又更壮美?她迟疑过,也挣扎过.但最终,在掌门过逝,峨嵋后继无人,内部矛盾重重的情况下,以一人之力,在一个男权为主的江湖,重振了峨嵋声威.她有对权力的欲望,也有对爱情的憧憬.虽然在过程中,手段未必光彩,行为未必可取,但就不该用爱情的格局去约束她.就像不应该让梵高作曲,巴赫绘画一样.她用她的行动证明,灭绝师太慧眼识人,她堪当大任.爱情,有时并不该是一个人的人生标配.
况且,就算论爱情,倚天里,哪一个又比她纯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其实周芷若是整本书中最从一而终的人,变化最少的人.一开始就爱张无忌,最后也爱,不管张无忌怎么伤害她,她都爱,而且为了他什么事情都愿意做.当然这方面也不需要和别人去比,也没什么好比的.她不管在哪个转折,从来没有放弃爱张无忌.周芷若在爱情里,用情最深.可惜周芷若实在可怜,她的深情不但没换来爱情,更是让读者冷嘲热讽,爱一个人爱到如此地步,也真是够悲惨的了.可她后悔了吗?没有的.最后了,也只换来张无忌一句:"汉水舟中喂饭之德,永不敢忘."
确实太悲伤.
所以我很讨厌金庸给她安排的结局,竟然在结尾认怂了.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复杂深刻不把爱情当做全部的女主角,到最后还是要拖拖拉拉,搞忏悔认错那一套.她就应该一直视张无忌如粪土,早点给我滚,管你原
谅不原谅我,你爱原谅不原谅.干了坏事杀了无辜然后扭扭捏捏来认错,还不如坦然承认自己野心,彻底当个反派,并且你张无忌不配我爱.老版结尾青灯古佛虽然比新版总是算还过得去的,但我看来,最好还是让她拍碎张无忌,然后拔剑自刎.
严肃来说,推动悲剧情节的力量在于主人公决意隐藏的秘密,那些无法被谈及的事或物.主人公应该从始至终对它保持沉默,无论沉默的缘由算是偏执,也还是高贵.只能说,好端端一个人物,被强行认错太毁了,而且其实本也没错.
所以,扯回来,我要说的是,为了让师父看到她的立场,周芷若负了张无忌,这没有任何问题,有其他选择怎么了,野心在此文中应该算是个褒义词;而花袭人则在故事开篇不久,就与贾宝玉行了云雨之事,书里说她认为反正老太太把她给了宝玉,所以也没什么不可以,好象是说她爱格柔顺.贾府丫头们说到被贬出去哪个不是寻死觅活的,就算姨娘才半个主子,对于丫头都能过得跟主子一样的贾府来说,还有比当姨娘更现实的美好未来吗?事实上,主人睡丫鬟,绝大多数时
候是睡了白睡,有了孩子后被连孩子一起卖出去的也很常见.做为没有独立人格的仆人,是没有权利反对主人的,除非像鸳鸯,老太太撑腰.
贾母因为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来喜爱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把袭人给了宝玉.以贾母的识人之明,竭力尽忠,心地纯良,克尽职任十二個字,也可以说是对袭人的春秋定评了.
所以,袭人对宝玉的竭力顺从里,本身就带有很强的奴爱——以及一个有野心的奴才所能抓住的最好时机.袭人是个称职的奴才,但她对别人可就不一定是这样了.什么是奴
才,就是主人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贾府对这种奴才是极力褒扬的,焦大当年舍了命从死尸堆里背了老太爷回来,所以大家给他三分面子,但一旦他被认为揭了主子的短,就会被塞马粪.所以,袭人尽力违护宝玉的一切,照顾他的衣食起居,满足爱要求,鞠躬尽卒,死而后已.甚至担心宝玉和姑娘们做出什么越轨之事而坏了名声.
王夫人当然褒奖这一切.就像狗,可以为她去咬她要对付的敌人,这就是上者对下者常有的一种心态.当然,即便是狗,人家也不会对你没有真情实感的,所以王夫人不都感动得抓着袭人的手喊"我的儿"了,事实上后来袭人回娘家,王熙凤给她穿各种二手货的"名牌衣服",不要想象那是每个丫头都能有的待遇,无论袭人懂得察言观色,深得上心,还是她与宝玉的特殊关系,这些无形之中都拉开了她与别人的距离.
她所努力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以至于有一次她让宝玉在胸口误踢了一脚,书里说了她吐了血,接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什么是争荣夸耀之心?这都已经明明白白了,一个没野心的人会想着争荣夸耀吗?